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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部中哪个部官员任职门槛最高?论资格能力,还得是刑部

发布日期:2025-08-30 16:34    点击次数:192

清代六部官员的任用标准,要说学历当属吏部和礼部,汉臣一般都是进士出身。而要是以业务素质而言,那么吏、礼二部就无法与刑部相比了。可以这么说,在京部院衙门,皇帝对刑部官员的任职资格最为看重。

刑部司官的技术性极强

刑部和其他部一样,也分堂官(管部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)、司官(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)、首领官(统领部吏的司务),以及七八九品的笔帖式等。

雍正以前,刑部官员的任命和其他五部并无太多区别,将所有官缺分为旗缺和汉缺。刑部的司官共有130人,其中旗缺92人,汉缺38人,可见旗缺的占比很高。

旗人不官学历和水平如何,在入仕方面是有特权的,这一点也不难理解。然而旗人毕竟人口数量少,很多旗人文化水平也有限,要是放在其他部门尚能勉强应付。而刑部是主管天下刑名的部门,司官必须具备较高的司法素质,必须要掌握各种各样的律例。

康熙时期六部官员的铨选方式都是一样的,旗人司官是按旗分配官缺的,即将六部旗缺一分为八。比如镶黄旗郎中出缺,就必须以镶黄旗人补授;正红旗员外郎出缺,就以正红旗人补授。

可问题是,各旗的人口数量差异较大,经常出现人少之旗出缺没有适合的人补授,人多之旗则符合条件的人较多,但官缺有限。这就好比是大锅饭,目的是为了照顾和平衡各旗的利益,此做法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,故而雍正即位后不久便做出了调整。

雍正帝针对旗缺,尤其是数量众多且要求很高的的刑部司官群体,从制度上给出了三个解决方案。一是拣选满洲科举出身的进士、庶吉士、翰林院编修、检讨到刑部各司行走试用。因为这部分虽然对律例的研究和应用没有经验,但是他们的文化水平高,可塑性强,只要合格者即正式授职;

二是旗缺司官必须要通晓汉文,只有熟练掌握汉文,才能系统学习各种律例;三是将六部旗缺全部改为“公缺”,不再实行八旗均分制。并将刑部旗人司官另立一班,形成了刑部各级旗人司官自成一个体系,单独升转的格局。

刑部司官大多是新科进士

因为刑部的职责重大,手里的笔如同杀人的刀一样,决定着犯人的生死。雍正时期,对于刑部司官的任命资格就出现了几种不同的声音。

第一种意见认为刑部司员必须有丰富的刑案审理经验,并且要了解世风人情。要做到这两点不容易,处在基层的州县官就是最好的选择之一。当时就有不少大臣建议,恢复知县行取制度(知县内升),每三年选拔出一批卓异同的州县官内升为刑部主事。

但是行取州县官一旦实行,势必就会影响在京官员补缺困难。故而第二种意见认为,选取能力突出的州县官道刑部,先在额外主事、额外员外郎岗位上行走,如果可堪胜用,在进行实授。

第三种意见认为建议选拔没有任何司法经验的,但年纪更轻的、学习潜力更大的新科进士到刑部任职,让他们专心学习,通过实践积累经验。

雍正帝用人较为务实,但是他这次则倾向于起用新人。雍正二年,雍正帝将新科进士中的41人留京内用,其中39人特旨发往六部学习。当年十二月吏部上奏,39名进士中,分给刑部的就有9人,人数为六部之最。

此后,历年留京任职的新科进士,被分到刑部的最多。比如乾隆三十四年,共有留京进士48人,分刑部的14人,户部9人。总体来看,雍正以后大致都沿袭这一做法,每次分给刑部的新科进士数量也最多,其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司法人才。

除了新科进士以外,翰林院编修、检讨以及庶吉士,如果愿意到刑部去学习,那么也可以由吏部带领引见。然而,翰林院官大多不愿意到刑部任职,他们更偏向于走学官的路线,就是到六部,也会优先选择吏、户、礼三个部门。

翰林官出身金贵,俗称“老虎半”,只要到了刑部,就不存在学习行走,上来就是实授。如果是一甲进士,那么授职起点还会更高。

比如乾隆五十二年的榜眼孙星衍,因为不愿意依附和珅,被分到刑部担任实缺主事,第二年他便总办秋审,第三年就升为员外郎,第五年升为郎中,其升迁速度不可谓不快。

尽管雍正没有采取州县官行取的建议,不过也没有完全排斥,对于精通刑律的州县官,雍正也愿意采取一些变通策略,零散吸收基层法律精英。

比如雍正十二年,湖北巡抚就保举著名的律学家吴绍师,当时他在黄梅知县手下当刑名师爷,因精通律例在湖北省名气很大。经过巡抚保举后,雍正帝钦点吴绍师到刑部主事上学习行走,不数年,就因为业务能力强而受到提拔重用,至乾隆中期已经官至刑部侍郎。

六部排名是按照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这一顺序来的,尽管如此,可在任职方面,刑部的司官才是要求最高的。况且,从清代的情况来看,刑部司官的升迁速度也最快,远超过其他五部。#历史#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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